始终着眼于客户和社会的期望,
在他们需要的时候提供市场领先的服务。
RoHS
指令要求于
2006
年
7
月
1
日起,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含有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、多溴联苯醚等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。
RoHS 2.0
实际是
RoHS
指令的修正版,俗称
RoHS2.0
其主要内容如下:
1.
将原先
WEEE
指令的附录
I
和
IA
新增为
RoHS
的两个附录;
2.
自
2014
年
1
月
1
日到
2017
年
1
月
1
日,逐步将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纳入
RoHS
的管制范围;
3.
制造商需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制订
EC
符合性声明并加贴
CE
标志,且在电子电气产品上市之后,必须保留相关技术文件和
EC
符合性声明至少十年
;
4.
如果附录
III
中列举的物质
(
如
HBCDD
、
DEHP
、
BBP
和
DBP
等
)
因使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无法承受的危害,则将依据
REACH
法规第
69
至
72
条的规定进行评估,进一步将此物质列入附录
IV
的限用物质。
1.RoHS
指令介绍:
欧盟于
2003
年
1
月
27
日正式公布了《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》
(WEEE 2002/96/EC)
和《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》
(RoHS-2002/95/EC).
指令要求于
2006
年
7
月
1
日起,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含有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及多溴联苯醚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。至今,欧盟共颁布了
39
项豁免条例。
2.RoHS
产品范围:
1
)
.
大型家用电器
2
)
.
小型家用电器
3
)
.
信息与通讯设备
4
)
.
消费性设备
5
)
.
照明设备
6
)
.
电子与电气工具(大型的固定工业设备获得豁免)
7).
玩具
,
休闲娱乐设备与运动器材
8).
医疗装置
(所有植入人体及受感染的产品获得豁免)
9).
监测与控制仪表
10).
自动售卖机
3.RoHS
限制使用的
6
种有害化学物质要求:
物质
浓度最高限制值
铅
(Pb) 0.1%
千分之一
1000ppm
汞
(Hg) 0.1% 1000ppm
镉
(Cd) 0.01% 100ppm
六价铬
(Cr VI) 0.1% 1000ppm
多溴联苯
(PBBs) 0.1% 1000ppm
多溴联苯醚
(PBDEs) 0.1% 1000ppm
已经决议完全。变动不大。
未增加新限制物质。仅
“
优先评估
”
四种物质
HBCDD
、
DEHP
、
DBP
和
BBP...
估计四年后将列入限制物质。。而目前这四种物质在一些大买家中已开始限制。如
HP,
另
HP
要求还增加了对卤素和
PVC
。
2010
年
6
月出来的,有害物质的限制没变,只是扩大了管控范围,增加了医疗设备以及监控设备,由原先的
8
类电子电气增至
10
类电子电气。